新保险法条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 提问

问吧——中国最大的保险咨询社区

已解决 402686 位用户的保险疑问
提问
为你推荐

在线定制保险方案

给谁投保:
出生年份:
立即提交
---个家庭 已完善了保障计划

新保险法条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

新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未如实告知,“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该条款对保险公司有些什么影响及应对建议

(重庆) 在 提问

相关问答
共1个回答
默认排序|最新回复
Jian_logo
I_qq

牛兰英 北京 平安人寿

您好:这些条款都是对保险公司的约束对被保人都是有利的。如果不如实告知2年后被保人出险保险公司没有任何理由拒赔。
热门问答
回答得不错,对 说句感谢的话吧!
请输入您的好评
0/140
好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