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保(生育险),何时生效
2010年4月份办理社保,当时讲缴款三个月后生效。
上个月底(2010年8月25号),生了个女儿,顺产。
但我到9月份才到社保局办理报销。
现收到信息:“.....9月份社保费不足未能扣缴,请及时存款....”
请问:我是在有缴款的期间(8月份)生产的,那么我的生育花费在未缴纳9月份的保险费的情况下能否正常报销??
你好!感谢你的提问。
我相信是应该可以的,你不妨存足9月份的保费吧!让它多扣以个月吧!所有保险都在有效期内报销的,这一点是应该接受的。
再次感谢你的提问,谢谢!
保险人生,快乐人生,生活无忧,保险护航!
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黄立 佛山 友邦保险
社保生育保险有两个给付条件:
1、在生育期间正常参保(也就是要扣缴费用成功)。
2、必须参保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
根据你现在的情况,应当是没有办法可以申请社保生育补贴。如果你有参加佛山居民医保,那么是可以享受居民医保有关生育方面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