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凯 北京 明亚经纪
您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分为三点回答:
1、公司没有给您投保社会医疗期间,您自费去医院花费了2500元。这个钱,应该不会给报销的!原因有两点:
a.您在看病时并没有享受医疗保险,这个是公司没给您投保的责任;
b.即使投保社会基础医疗保险,看病时需要初始医疗蓝本或者医保卡。您当时选择自费,也是不应该给报销的。
2、公司给您办理了社会基础医疗保险后,您用临时的“医保卡领卡证明”,去医院挂号看病,既然公司说可以作为医保用,按照医保程序,这2000是可以报销的。不过门诊只报销1800元以上的部分,住院报销1300以上的部分,而且都是按一定比例报销。也就是说您这2000元如果是门诊费用,医保至负责200元钱的报销;如果是住院,那么医保负责700元钱的报销。报销去单位报,不是去医院。
3、您说的“医保”,就是社保中的社会基础医疗保险,是保险的一种。首先,保险,是一种大家集资,谁遇到事情,就用集资款项帮谁的一种社会互助机制。
举个例子:有10万个人参加集资,每人每年2000元,这笔资金就是2亿/年。但是每年只有1000人看病,平均每人花费15万元。这样的话,大家的集资每年还能结余5000万呢!这就是保险!
“医保”规则如下:
缴费:企业10%,个人2%+3元
其中个人缴纳的2%完全进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钱的一小部分也会进入个人账户。这些钱,就是医保卡中的钱。在北京,这笔钱可以用于支付医药费用,或者自己取出来花。总之这笔钱是属于员工自己的,也就是说医保卡里的钱,不是报销的,而是自己的钱。
报销的钱,是根据上面说的保险的原理,靠医保报销。今年门诊报销上限2万,住院医疗报销上限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