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了公司不同意续签,生育险还能享受吗 如果生育保险交了10个月,而签定一年的合同也到期了,公司见我怀孕了就不同意续签合同,而我又快分娩了,不可能再去找到另外的工作,在这失业期间生产了小孩,我还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公司不给续签合同合不合理? 相关问答
共2个回答 默认排序|最新回复 刘世翔 生育保险通常规定是缴费满一年,且当前仍在缴费中,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但是,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上海就很宽松,只要曾经缴过费就可以正常享受生育医疗报销和相关生育津贴.建议还是咨询一下当地社保中心(统一咨询电话:12333),确认一下,以他们回答为准。至于公司不给续签合同合不合理?这个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龙帆 您好,同城朋友,我是中新大东方人寿的寿险顾问。 单位在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是不可以解除合同和合同到期终止合同的,必须延续至上述情形消失。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与你的合同,你可以去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 准确的说:你在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了,必须顺延至哺乳期后才能算是到期(要为计划生育,不是超生),这是对妇女权益的保护,你单位这样做是不正确的,应该是违法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护法的。如果用工方一定要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针对你这个有点复杂,按建议你得考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我们寿险顾问也只能解释道这里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刘世翔 生育保险通常规定是缴费满一年,且当前仍在缴费中,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但是,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上海就很宽松,只要曾经缴过费就可以正常享受生育医疗报销和相关生育津贴.建议还是咨询一下当地社保中心(统一咨询电话:12333),确认一下,以他们回答为准。至于公司不给续签合同合不合理?这个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龙帆 您好,同城朋友,我是中新大东方人寿的寿险顾问。 单位在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是不可以解除合同和合同到期终止合同的,必须延续至上述情形消失。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与你的合同,你可以去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 准确的说:你在怀孕期间,合同到期了,必须顺延至哺乳期后才能算是到期(要为计划生育,不是超生),这是对妇女权益的保护,你单位这样做是不正确的,应该是违法劳动法和妇女权益保护法的。如果用工方一定要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针对你这个有点复杂,按建议你得考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我们寿险顾问也只能解释道这里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