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将我不分档案丢失现缴费不足15年我怎么补缴
因单位从组单位当时我和单位脱离关系可是当我在社会办理退休时才发现档案不全视同缴费无法证明,剩余材料中只能证明不足15年的工龄;现在我已经超过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和单位协调了一年多还是不肯帮我补缴(怕留遗留问,找单位麻烦),现在我就想自己把钱补交算了只要能半退休就好,越拖时间越长。可是政策补缴只针对企业我应该怎么办?为这件事情我从2009年10月份跑的现在,2011年2月份建工路劳动局有消息将个人可以补缴要等具体文件,具体内容才能具体办理可是是有局限的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补缴的。2011年4月西安华商报上讲陕西莲湖区、碑林区是试点7月份前可以办理补缴,我想问以下什么时候可以落实到实际,什么时候可以有人帮帮我...?【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