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向我推销保险,我不懂,本人条件适合,
祥云康顺保障计划 计划构成 主 险:《泰康祥云康顺两全保险(分红型)》 附加险:《泰康附加祥云康顺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附加险:《泰康附加祥云康顺意外伤害保险》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0-50 周岁 交费期间:10 年 保险期间:20 年 交费形式:月交、年交 职业类别:1-4 类职业 意外身故、残疾、烧伤保险金:成人最高购买保额为 100万元;0-17岁累计购买保额为 5万元 住院津贴保险金:分别为 100 元/天、200 元/天;0-17 岁购买日额只能选择为 100元/天。 购买形式:电话直销 保险责任: 《泰康祥云康顺两全保险(分红型)》 身故保险金(以下较大者): ① 主合同保险金额 × min(交费期间,保单年度) ② 累计所交主险及附加险保费之和 生存保险金(以下较大者): ① 主合同保险金额 × 交费期间 × 110% ② 累计所交主险及附加险保费之和的 110% 《泰康附加祥云康顺住院津贴医疗保险》 因意外:实际住院天数*住院日额 (二级及以上医院) 因疾病:90天后住院(实际住院天数-3)*住院日额 (定点医院) 《泰康附加祥云康顺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身故/烧伤/残疾保险金 一般意外:1倍 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意外:2 倍 航空意外:3倍 一般意外身故/烧伤/残疾保险金的给付额之和以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额达到附加意外保险金额时,附加意外保险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