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的免责条款中有一条是: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而其他保险公司这一条的表述是: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请问,中国人寿的这条免责条款有问题吗?
问题补充:假设 被动吸食毒品或注射毒品,那中国人寿没得赔,其他公司有得赔?
您好!
您提的问题很难专业,回答起来确实有点难度,不过可以告诉你的是中国人寿的免责条款的说法更准确一些,其余的说法只不过是让你得到一种自欺欺人的安慰吧了,其结果都是一样!所以两种说法都不错,都得到了国家保监委的批准!分析一下你自然就明白了;首先,刚开始吸食的人无非就是两种情况所致;一是主动,二是被动;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这时毒品对初食者来说,都不会危及生命,所以也就不存在保险赔不赔的事,这时“被动与主动”可以划等号,因为都没产生赔付;但如果一个人一旦吸食上毒品(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上瘾后,能至使危及生命的时候,那他的吸食已经全是主动的了,“瘾君子”为了吸食毒品,六亲不认,什么事都做得出来,这时你说:还有“被动吸食”之说吗?所以不管哪家公司的免责条款是怎样说的,被保险人吸食和注射毒品一律都是不赔的,不要被那种自欺欺人说法所蒙骗,毒品是恶魔,“吸食毒品人”是要被国家坚决打击的,如果因吸食毒品而死亡的人都能得到保险的赔偿的话,那这且不是在和国家的法律开玩笑吗?这样的玩笑谁能开?谁又敢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