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祝:家庭幸福,宝宝健康可爱地成长!



胡霆 南京 平安人寿
你好:
你们夫妻两人完善社保是关键。
丈夫作为家庭支柱,商业险考虑意外,寿险和重疾以定期险为主。
孩子以少儿医保就可以了。
现在的情况万能不适合购买。



张小靖 天津 平安人寿
您好!
建议首先完善一家三口的社会保险,这是基础保障.
其次,要完善家里经济支柱的保障体系,除社保外,至少要有重大疾病和意外方面的补充.以保证未来任何情况下,您家庭的生活质量都不会下降.
孩子部分,可以考虑补充一张成长快乐卡,150元/年可以保10万住院,5000意外医疗以及1万重大疾病保障.比较便宜的.


您好,欢迎您来向日葵保险网进行咨询提问,我是新华保险公司西宁支公司的业务经理。
我们公司的“吉祥如意”产品很适合您说的这种情况,以下是具体案例,希望对您能有帮助。
险种:吉祥如意A款 附加08定期重疾
被保险人:0岁女孩
基本保额:主险和附加险均是10万元
年交保费:4620元+120元=4740元
保险期间:20年
交费期间:20年
保险利益如下:
1、满期领取:当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即20周岁,给付主险基本保额10万元+累计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2、生命保障:若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按主险所缴保费的110%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即4620X110%=5082元。
若因意外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分为如下两种情况:
(1)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给付主险基本保额10万元+累计红利保额+终了红利;
(2)1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后,给付主险(基本保额10万元+累计红利保额)x2+终了红利。
(上述两项保险利益其中一项发生给付后,主险、附加险合同终止。)
3、保费豁免:若投保人于交费期内意外身故或身体全残且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则免交主险续期保费,被保险人继续享有相应保障。
4:重疾呵护:若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初次发生合同所列32种重大疾病之一,按附加险的保额的10%与附加险保费之和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即10万元X10%+120=10120元;
若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按附加险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
(重大疾病保险金发生给付后,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希望以上案例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什么疑问或顾虑,欢迎您直接向我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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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广丽 威海 中国人寿
您好,首先是要保障全家人的重大疾病、意外伤害、还有住院治疗。在这个的基础上先保大人再保小孩。在保障大人的基础上先保家庭主力。
我建议您关注一下中国人寿今年推出的升级版2012康宁重大疾病保险,具有缴费低、保障高、范围广等特点。有病治病,无病养老。同时可以附带意外伤害或是住院治疗。同样具有缴费低保障高的特点。
希望我的建议能够帮到您,祝您及家人: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