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个人的名义在北京续交吗?
原单位在北京买的社保和医保,社保缴费已超过15年,户口不在北京,因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以用个人的名义在北京续交吗?或者说在北京做封断处理,回到户口所在地再重新办社保和医保,只要两边都交足15年,到了退休年龄是不是两地都可以拿到社保工资?新的社保法有无这方面的具体说法?另外特殊工种(比方我是海员)是否可以享受和国企一样的待遇55岁办理退休?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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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其伦 北京 中德安联
您好,
您已经交满了15年,不需要再交了。没有必要交两份,一个社保号码只对应一个账户,不可能拿到两份钱。退休方面可能需要您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