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领取费用的问题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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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领取费用的问题

66鸿运B型保险年交657元交十五年到十八岁后拿多少对性!

mhjbeib (南通) 在 提问

相关问答
共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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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慧晋

记忆中是很老的一款利差返还型产品了……

孩子几岁时开始投保的呢?保额多少?18岁时貌似是领取保额的10%(还是12%……惭愧,俺不记得了)~~呵,把合同找出来看一看吧,会有具体说明。

如果营销员联系不到的话,建议您可以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这样比较靠谱~~

嗯,买保险得注重保障本质以及服务价值哦~~欢迎联络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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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雪梅

         你好,应该是18,19,20,21每年12%,25岁52%。60岁还有养老金哦,每年20%吧!

         保单上保险责任明确写着,再看看哦!

          也可以打95519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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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云霞

你好,合同上会有写明的,你可把保险合同拿出来看一下,如果还不清楚,可打95519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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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_qq

杨伟忠 南通 华邦代理

您好!

您可以看您手上的保险合同,上面的保险责任会有明确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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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金华

您好:66鸿运B款保险责任如下: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给付教育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生存至22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4.7倍给付创业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5.7倍给付结婚保险金;
  四、被保险人生存至60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50倍给付养老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上述前三项保险责任可以任意选择组合,每少选择其中一项,可相应增加另一项保险金的份额。以上选择组合,由投保人在投保时确定,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八条 被保险人在2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而身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被保险人在2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后因意外伤害或因疾病而身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50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因疾病而身故时,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缴付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身体高度残疾,或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造成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20倍给付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但该项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或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
  一、从投保人身故或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于每年的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长年金,直至被保险人21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为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二、若投保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发生于交费期内,从其身故或被确定身体高度残疾之日起,免缴本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我想有了以上的条款您该会计算啦?如果还不会请与我电话联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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