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庆 重庆 太平人寿
这是我公司一款保障终身的重大疾病险,由一款终身寿险和附加重疾组合而成,两者是固定搭配,不可撤分。其中终身寿险采用增额分红,在缴费不变的情况下每年自动增加保额,在一定程度上抵御了保障的缩水。但是这款保险产品没有转换年金的功能,毕竟这是一款重大疾病险而不是养老保险。但在一定的时间点:比如60岁,65岁,70岁时,你可以通过和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的方式,得到现金价值。若是这合同持续的时间够长,这笔现金价值会远远高于你当初缴纳的保险费。至于这笔钱你拿来养老,还是给后人,那就是你自己的事了。当然我的建议是最好不要这么做,一旦和保险公司解约,也就立即失去保障了,每种保险产品有每种的功用。一种产品不可能把各方面都顾及到,要想使这款产品的利益最大化,建议还是持有到期。
祝你安康太平!
李国军 重庆 太平人寿
十全十美终身无忧
刘国庆 重庆 中国人寿
刘群英 重庆 太平人寿
朋友,据人的寿命数据显示,如每个人都健康年龄应为120岁,只不过地球污染过重,把人的寿命缩短了。
自己最终能活多少年????
条款载明100岁领祝寿金,那是不应成立为养老金的,因养老在中国60岁就开始了,不如设定60岁领取祝寿金,可好
李国军 重庆 太平人寿
陈庆同学讲得比较全面了,狗尾续貂补充两点:
1、所谓可转换年金的重疾保险,无非就是在我们老年的时候放弃重疾保障而领钱。试问:老年时的疾病就不需要保证了吗?保险行业协会定义的25种重疾有几种是针对老年疾病的有没有数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具有可转换年金的保险对保险公司是非常有利的,具体原因可以自己想。对保险公司有利,那对客户就不一定是利了。
2、福禄双至虽然保障期限到100岁,但不一定就要到100岁,从转换的角度来看,其实给了客户更多的选择权。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经济状况来自己决定是否需要转换,即终止合同,领取现金价值,这岂不是对客户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