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买康宁终身险,它比原来的康宁好,保20种大病但是以前有保费豁免和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办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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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现在的康宁,原有的高残保险金已经在20种重大疾病中包括了,而且都是保一赔三不在单独例举,至于康宁投保人豁免这块一直是没有的,只不过是老康宁被保人发生重疾,赔付2倍,后续保费免交,身故在赔付1倍;而现在是一旦发生重疾,直接赔付3倍,合同终止,其实赔付的总数是一样的,但是让您造成一种感觉是没有豁免了,其实也已经包含在里面了。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尊敬的客户您好:
还有一种保重疾的险种,男性只28种,女性保30种重大疾病,有保费豁免和残疾保险金,愿意详细了解可联系我,祝平安幸福!


您好!所谓的豁免是指在合同的有效的情况下,保费不用交,这是没有的。但新的康宁,若您在保费未交完的情况下身患合同中所列的重大疾病,则后期保险费不用交,保险公司赔付您后,合同终止。


您好~
我这里给予您解释。
康宁系列是中国人寿很早就有的产品,其主要分新康宁和旧康宁,时间节点是07年。
07年前的康宁是保12类重疾,理赔是发生合同规定的重疾理赔2倍基本保额, 还有1倍的基本保额是等身故才赔。 而这样的康宁,豁免功能是显而易见的,后期保费不用缴纳。
07年后的的康宁是保20类重疾,根据保监会出台的重疾条款制定的。(其中前6类是必须有的,之后13类是从可选择的19类重疾中选择的,还有一条是保险公司自己定的) 而新康宁是属于一次性的3倍基本保额赔付,赔付完了合同也就终止了,那么后期保费就不存在豁免了, 这也就是新康宁的豁免功能不存在的原因, 豁免功能是要求合同继续有效,而保费不用缴纳。
至于这个豁免,其实新康宁比旧康宁更先进了,我个人是这么认为的。 有豁免不一定就是好的。(我个人倾向于当投保人和被保人不同的时候,投保人拥有豁免权,这个才能体现出豁免的功能)
至于高残,其实已经包含在康宁的条款里面了,比如第七条,多个肢体缺失。 第十四条,严重三度烧伤(“三”打不出合同规定的那个字体所以就打“三”了)。


您好!上一份好的保险也可以参考一下其它公司的产品!希望我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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