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镇企业职工交养老保险费出新规三亮点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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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城镇企业职工交养老保险费出新规三亮点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专项检查活动5月启动
天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工资总额27调整为33养老保险跨省转接办法有望年内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提高

昨天(13日),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城镇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对于1992年12月31日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连续工龄中断人员参保等类问题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13年1月1日废止。

  看点一: 

凡在1992年12月31日以前,在原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工作,因个人原因连续工龄中断,截至2008年12月31日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的,可自1998年1月1日起参保并缴

  看点二: 

1992年12月31日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连续工龄中断人员以外在“个人缴费服务窗口”缴费人员,应自办理参保之月起缴费,不得向前补缴。但1993年1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人员,中断缴费的,可自中断之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看点三:

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坐落在城镇的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城镇企业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临时聘用人员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等,应按照规定的参保起始时间,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乡镇、村投资兴办并坐落在城镇的集体、股份制等企业中的城镇职工应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998年以前成立的,可自1998年1月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998年以后成立的,可自成立之月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上述用人单位,在规定的参保起始时间之后招用的职工,应自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向前为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向日葵养老保险

[本帖最后由 向日葵网 深蓝 于 2008-06-17 10:19 编辑 ]

向日葵网 深蓝 (广州) 在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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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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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用户

新的规则带来更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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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有明 北京 平安人寿

(^_^|尊敬的客户:您好!
    有很多认为自己有了社保,就不需要其它保险了,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观念误区。打个比方吧:社保好比是电风扇,商业保险就是空调;社保是九年国民义务教育,商业保险就是高中、大学,甚至硕士、博士;社保是内衣,商业保险就是外套,除了遮羞,还能取暖……朱总理曾经说过:“社保是个好东西,可中国的现状决定了我们只能保不能包!”所以,如果费用合理,而且是我们能够承担的,何乐不拥有一些社保之外的保障呢?
中国人解决养老的方法:
一.“养儿防老”是传统的观念,现在已经是老黄历了,现代人都有了自己养老的想法。
二.社会保险,原来只有城镇职工享受这样的待遇,现在,我们农村也有新农村合作医疗和养老。比以前幸福了。刚刚又开始了城乡居民统一的社保政策,户口差异的消除出现了曙光。
三.商业保险。社保是基础,商业保险可以作为补充。
四.银行储蓄。至少占家庭总货币资金的50%以上。各银行分别存储更安全,以防银行倒闭带来的巨大损失。
五.买房养老,不太现实。有房的话,还是有序地卖掉,以免遗产税等法律下来后大大缩水,风险也很大。
    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期待您的支持与评价。
    谢谢您的咨询。如果还有问题,欢迎您继续提问。
               中国平安余有明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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