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一次重大疾病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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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一次重大疾病

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一次重大疾病赔付后就解除合同了吗,如果第二次重大疾病呢?
金享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一次重大疾病赔付后就解除合同了吗,如果第二次重大疾病呢?

百度知道网友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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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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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群 宣城 太平洋人寿

您好:重大疾病保险在进行赔付后即终止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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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红

欢迎您登录葵网,我是大童保险服务周志红,很荣幸为您服务!

大童保险服务是全国性的第三方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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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的重大疾病保险,如果需要多次给付的可以参考泰康人寿的乐康健康保险和信泰人寿的恒泰重疾

为了能够有效的给您传递资料和沟通,请您加我QQ,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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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振宇

  一旦赔付合同就意味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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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振宇

           任何的保险公司,任何的大病保险一旦发生 只陪一次  合同终止  如有疑问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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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松坤

你好。信诚有可提供三次重疾赔付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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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秀芝

您好,金享人生按照保险合同规定,保障利益如下:
1、身故或全残保障:给付保险金额+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2、重疾保障:如被确诊初次患附加险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给付10万元+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已支付的保险费+当时的累积红利保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特别红利,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
红利分配:
按低、中、高等红利水平计算,如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还将获得关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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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卫儿 宁波 太平洋人寿

您好:感谢您对太平洋的信任与支持。一般国内的重疾产品都是赔付一次的,已经得了重疾是不能再次购买健康险的,分红险是可以的,所以就不存在第二次重大疾病之说了。

      祝您身体健康,中秋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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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金花 成都 平安人寿

            朋友您好:

   每个公司的重疾赔付都是按照合同规定的一次赔付以后,重疾合同就已经终止了  !若不太明白,欢迎来电详询,希望我能够帮助到您。

          诚祝您及家人都一生健康、幸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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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刚

重疾只赔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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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昌勋

您好!

一般的国内保险公司的重疾险都是一次重大疾病赔付后合同会自动终止,不会在赔付第二次的重大疾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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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宝庆 北京 新华人寿

您好;金享人生是一次性赔付附加险责任,同时给付主险红利部分,合同终止!大部分商业重疾险都是这样的规定!个别外资公司有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但是都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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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旭英

 您好!这款产品,一次重疾赔付后就终止合同,不会进行二次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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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琴云

重大疾病只有健健康康的人,才可以买,所以赔付后责任都履行了,以后同一种重大疾病是不保的。如果想再买可以,但是要有责任免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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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良

  您好!根据这款产品的介绍,一次重疾赔付后就终止合同,不会进行二次赔付。如果有这种需求,就选择能进行多次赔付的险种。但一般不会再就同一器官的同一种病再赔付。

如有疑问请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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