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07年度社会保险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精神,强化对社会保障工作的社会监督,保障参保单位和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从今年起建立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逐步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有关信息,欢迎社会监督。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全省社会保险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基金收支规模持续增长,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各项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为保障人民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陕西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制度建设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1992年实行省级统筹,建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和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1998年我省颁布了《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2007年颁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使养老保险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全省养老保险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经办机构垂直管理,形成了具有陕西特色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模式。制度覆盖了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实施,为促进改革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覆盖范围截至2007年底,全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08万人。其中,在职人员290.7万人,离退休人员117.3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3.77%和5.39%。
——基金收支2007年,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7.95亿元,支出13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4.96%和21.4%。自2000年以来,连续8年实现了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陕西省于1999年下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总体规划的通知》,在全省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县级统筹、属地管理,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覆盖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此外,建立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实施,对于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需求起到了积极作用。
——覆盖范围截至2007年底,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10万人,比上年增长8.75%,其中:在职职工287万人,退休人员123万人。
——基金收支2007年,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5.40亿元(统筹基金19.41亿元、个人账户基金15.73亿元、单建统筹基金0.26亿元),支出25.97亿元(统筹基金14.68亿元、个人账户基金11.02亿元、单建统筹基金0.2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5.98%和10.78%。
三、失业保险
——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陕西省于2003年颁布了《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并出台了《陕西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失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省级调剂,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制度覆盖了城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国家机关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并轨和再就业工作,推进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兼并和改制、企业主辅分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覆盖范围截至2007年底,全省参加失业保险330.97万人,当年共有19.03万人领取了失业保险金。
——基金收支2007年,全省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11亿元,支出7.3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3.8%和31.4%。
四、工伤保险
——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陕西省于2004年颁布了《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制度覆盖了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目前,已有西安、宝鸡、铜川、渭南、榆林、汉中等六个市和杨凌示范区实现了市级统筹。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实施,对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覆盖范围截至2007年底,全省参加工伤保险231万人(其中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50万人),当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0289人。
——基金收支2007年,全省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05亿元,支出0.7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2%和43%。
五、生育保险
——制度建设根据原劳动部《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陕西省于2001年下发了《陕西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建立了生育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实行县级统筹,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制度覆盖了陕西省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生育保险制度的建立实施,对于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需要起到了积极作用。
——覆盖范围截至2007年底,全省参加生育保险120万人,当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9029人次。
——基金收支2007年,全省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90亿元,支出0.2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75%和136%。
六、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
——制度建设近年来,陕西省相继出台了《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实施细则》、《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实施细则》、《社会保险基金内部审计暂行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试行办法》、《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等制度,建立了以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为统领,行政监督、专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协同监管工作机制。
——监督检查2007年,陕西省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摸清了各项基金总量、积累、存储和管理情况,查处了挤占挪用基金问题,督促各地整改回收了违规基金,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行总体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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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全省社会保险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基金收支规模持续增长,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各项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为保障人民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陕西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制度建设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1992年实行省级统筹,建立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和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1998年我省颁布了《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2007年颁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使养老保险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全省养老保险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经办机构垂直管理,形成了具有陕西特色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模式。制度覆盖了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实施,为促进改革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覆盖范围截至2007年底,全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08万人。其中,在职人员290.7万人,离退休人员117.3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3.77%和5.39%。
——基金收支2007年,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7.95亿元,支出13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4.96%和21.4%。自2000年以来,连续8年实现了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陕西省于1999年下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总体规划的通知》,在全省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县级统筹、属地管理,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覆盖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此外,建立了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实施,对于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需求起到了积极作用。
——覆盖范围截至2007年底,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10万人,比上年增长8.75%,其中:在职职工287万人,退休人员123万人。
——基金收支2007年,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5.40亿元(统筹基金19.41亿元、个人账户基金15.73亿元、单建统筹基金0.26亿元),支出25.97亿元(统筹基金14.68亿元、个人账户基金11.02亿元、单建统筹基金0.2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5.98%和10.78%。
三、失业保险
——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陕西省于2003年颁布了《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并出台了《陕西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失业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省级调剂,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制度覆盖了城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国家机关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并轨和再就业工作,推进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兼并和改制、企业主辅分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覆盖范围截至2007年底,全省参加失业保险330.97万人,当年共有19.03万人领取了失业保险金。
——基金收支2007年,全省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11亿元,支出7.3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3.8%和31.4%。
四、工伤保险
——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陕西省于2004年颁布了《陕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实行市级统筹,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制度覆盖了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目前,已有西安、宝鸡、铜川、渭南、榆林、汉中等六个市和杨凌示范区实现了市级统筹。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实施,对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覆盖范围截至2007年底,全省参加工伤保险231万人(其中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50万人),当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0289人。
——基金收支2007年,全省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05亿元,支出0.7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2%和43%。
五、生育保险
——制度建设根据原劳动部《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陕西省于2001年下发了《陕西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建立了生育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实行县级统筹,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制度覆盖了陕西省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生育保险制度的建立实施,对于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需要起到了积极作用。
——覆盖范围截至2007年底,全省参加生育保险120万人,当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9029人次。
——基金收支2007年,全省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90亿元,支出0.26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75%和136%。
六、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
——制度建设近年来,陕西省相继出台了《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实施细则》、《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实施细则》、《社会保险基金内部审计暂行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试行办法》、《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等制度,建立了以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为统领,行政监督、专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协同监管工作机制。
——监督检查2007年,陕西省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摸清了各项基金总量、积累、存储和管理情况,查处了挤占挪用基金问题,督促各地整改回收了违规基金,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行总体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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