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质押违约 银行按合同退保 如何处置
当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保险合同是以设定第三人即被保险人的利益为合同订立目的。《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即被保险人的保险金请求权是法定权利。一旦保险合同成立,被保险人的这种保险金请求权也就依法存在。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也不得阻止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该情形只有一种例外,即在人身保险合同尤其是寿险中的死亡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无法再自己行使给付请求权,在这种情况下,保险金请求权才转移给受益人行使。投保人签订“权益转让书”将退保权利转让给银行,一旦银行行使退保权利,保险合同解除,则必将严重侵犯到被保险人的这一法定请求权,因此,该“权益转让书”很有可能被法院判为无效。
这段是什么含义? 我可以起诉吗? 我属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