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相关问题
一友为国有企业正式职工,1991年参加工作,98年由于企业效益不好,被单位通知放假后就一直没再回原单位工作.其养老保险个人部分交到98年,单位统筹部分不知道98年后交没交.目前,该友跨省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想进行工作调动.请问,其养老保险在转移接续上有什么具体规定?当前,该友原单位提出的要求是让他把2000年至2011年的养老保险(包括单位统筹和个人承担的两部分)全部由个人交清,才可以提取档案.这样做,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王磊 徐州 中国人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