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疾病条款怎样赔
5万,一次性趸交,5年期,2008年6月20日生效,保险费50000,保险金额53100。已经有3年多一点时间。目前被保险人患肝癌,请问疾病赔偿怎么算?身故赔偿怎么算?请给出具体算法和数字,谢谢!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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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条款规定: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当时购买了附加重大疾病保险了吗?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可以赔偿重大疾病保险金,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如果身故死亡赔偿保险金额53100元。
安艳霞 北京 大童保险服务
您好:
如果被保险人按照保险的大病责任,可以拿着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投保人的身份证明,保险单和理赔申请到保险公司就可以办理疾病理赔。理赔的数额就您资料上的53100元的保险金额,加上累计的红利合同终止。现在如果不办理理赔,在身故后理赔也和疾病理赔是一样的。只可能理赔一次。
"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分五年和十年两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但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得超过六十五周岁。
第四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您好!
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是储蓄型保险,患病期间是不可以赔付的,只有身故后才能赔付,具体赔付数额要看保险合同才清楚。
祝早日康复!
任浓波 宁波 中国人寿
你好,你买的是分红险,疾病不在理赔之内,只有疾病身故才赔付基本保险金额。
肖春照 惠州 中国人寿
你好!国寿鸿丰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中国人寿在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
他是一款分红型的储蓄保险,所以,被保险人有疾病,是不予赔偿的。
因疾病身故,赔偿的金额是53100元+到当年止的累积分红。
因意外身故,赔偿的金额是53100元*3+到当年止的累积分红
马绮 北京 平安人寿
陈健 南京 平安人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