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保险事宜。需要权威的答案。谢谢。
一名58岁工人,60岁退休,工作时候受伤了,脚骨折了,公司不给走工伤,让走医保。 情况:一、公司的确违法。(问题:是不是?) 二、不过负责人说,可以一直休到退休,并且工资奖金都全额照发。 家里人的意见:1、如果可以的话,当然最好不用工作到退休。不过就怕领导反悔,到时候只给发基本工资,逼你上班。所以想跟他们单位签一个协议,现在不知道这个协议能不能有法律效力;另外,单位可能不会跟你签这个协议。(问题:可以签协议吗?有法律效力吗?可以要求单位跟你签订吗?) 2、如果不签协议的话,那公司就是不给你走工伤,就按工伤的标准给补偿。就怕不走工伤,到退休以后有后遗症,都没办法。(问题:并且鉴定过工伤,退休金是否会增加?) 情况大概是这样,不过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道该采取什么办法,以上是家里人的想法。 需要请专业人士帮忙,最好是律师或者人事,这样比较权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