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新政策人均待遇标准增千元
从3月1日起,合肥生育保险实施新的待遇标准,参保人员要比过去多享受近千元的生育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基金支付额由原来的1200元、1500元、2500元,分别提高到限额标准2000元、2500元、4000元,同时产前检查费用基金最高支付标准500元。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的基础上增加了2个药品、24个材料、52个诊疗项目,其中乙类目录所发生的费用,没有个人支付比例部分,全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住院目录内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目前,合肥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超过40万人,3月份共有1467人通过银行直接领取了生育津贴;生育备案已达2144人,分布在全市各城区的21家定点医疗机构。各定点医院热诚服务参保职工,及时提供产前检查、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项目。
向日葵生育保险
[本帖最后由 向日葵网 深蓝 于 2008-06-06 11: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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