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我自已。
按保单的说法,身故和高度残疾都是可以赔偿的。
假设,十年后,我想不开自杀了。
这份保险的(责任免除)里面,第一条: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将得不到赔偿。
现在我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写成同一个人,然后十年后自杀了。。是不是被责任免除了。。
那么,我如果把投保人改成别人的话。。十年后自杀,是不是可以得到正常的保额赔偿。。
补充问题
- 谢谢这么多专家的关注和回复。可能是我杞人忧天吧,我是不会自杀的,只是想弄明白(责任免除条款)的意思。。。比如说,十几,二十年后,家庭或生命有什么变故了,使我看破红尘自杀了。。只是比如说的,哈哈,大家不用劝我的。。。。我知道,合同生效两年后,自杀是可以赔偿的。。但是(责任免除条款)里面: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是不赔的。。。现在我签的保单里面,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我自已。。是不是应该把投保人改成自已的直系血缘关系的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