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性丙肝肝硬化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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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性丙肝肝硬化

本人92年一次卵巢囊肿手术输血后,于2011年5月突查处(病毒性丙据查结果:(输血史),(肝硬化实质弥漫性损害)肝硬化腹水等等,经10月份自费去北京302医院检查治疗后,结论:定期检查治疗一年。12月又在兰州中国人民第一医院(三爱堂)自费治疗。医生说:全国唯一统一治疗方案,就是打美国进口的(派罗欣)统称:肝扰素。由于费用高,本人多次去找医保局都被拒绝,说;此药价高无法报销。 请问:此药全国都能报销,而且甘肃三县四区也能报销。为什么红古区却不能报销?我本人也从未因别的病住过院,难道国策在红古区就变了?

sml9 (兰州) 在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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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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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飞

您好! 这种情况,您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或政府反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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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彦生 兰州 平安人寿

医保局是否可以报销的依据是当地社保医疗药品目录的规定来决定的,如果属于社保用药就可以报销,不属于就不可以报销,很奇怪,如果其他区都可以的话,应该红古区也是可以的,医保用药规定:住院产生的费用可以报销,再就是规定的几项重大疾病门诊可以报销,是不是没有住院或者没有住指定医院?或者报销额度超出限额了(每年城镇职工的报销限额是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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