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生育医疗待遇费用报销办理程序:申领条件: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⑴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含政策外怀孕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⑵参保人在流产、引产、产道分娩、剖宫产之日(以排胎或新生儿出生日期为准),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按定额标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定额标准的30%支付;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定额标准的100%支付。受理范围:女性参保人在生育当日后12个月内,持相关材料到其参保所在辖区或户籍所在辖区的人社分局办理生育医疗待遇报销手续。统一在市属单位参保而各镇区有分支机构的,可在工作地所在辖区的人社分局办理。 社保热线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