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援助是最大最崇高的社会保险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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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援助是最大最崇高的社会保险

大震灾需要大赈灾。这是井喷式的大赈灾大援助!13亿中国人直面地震大灾难,万众一心投入到大赈灾大援助行动之中,感人至深。

井喷式的大援助,包括人力、财力、物力诸多方面。财力、物力是捐款捐物,人力包括大批志愿者以及献血者等等。江苏一位叫陈光标的董事长,地震当天就组织了120
人、调集了60台大型机械,向灾区火速开进;在重灾区北川,他的身份不是什么董事长,而是一个普通志愿者,他默默地将一具具遇难者的遗体背出来……

然而,也有一些著名企业、一些公众人物,在赈灾行动中的“突出表现”引起了热议。焦点之一是中国地产富豪王石的言论,这位万科掌门人,没被地震震到,却被自己一篇博客短文震得七零八落。其中关键点是,他说万科公司平常“提示”员工捐款不超过十元,于是网友就给王石取绰号为“王十元”。取绰号当然是不妥的,仔细一看就知道,那“十元为限”不是现在的规定,是过去的“老规矩”;不过,十块钱搁现在确实是太小样了,尤其是在这样的大地震面前,不合时宜。

“捐款坚持自愿原则”,这是一个常识。有人排了个企业“铁公鸡榜”,这显然不妥。爱心本无价,爱心当然无须排名,其实也无法排名。对于个人来说,慈善的本质是心不是钱。捐赠帮助别人,对有的人就是很快乐的事,怎么能规定人家只能拥有“捐十元”的丁点快乐?而有的人多捐点就多点痛苦,这样的话,显然就不能给人增加“多捐点”的痛苦了。自愿的慈善就是快乐,只有在被强制的情况下,慈善才会成为痛苦的负担。

捐助以自愿为前提,那么“不自愿”的情形有哪几种呢?大抵有二:逼捐和阻捐。逼捐是强制他人要多掏钱;阻捐是他人想多掏一点,却被阻止。比如单位领导只捐100元,某普通员工却捐了150元,超过了领导,这领导就满不开心了,退回100元。万科“十元为限”的规定,恰是带有不尊重员工意愿的色彩,尽管不是强制,如今也很让人不齿。

当今一些富有企业,在享占大量社会资源之时,确实也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通常所说的社会责任,就是指要回馈社会。如果说“社会责任”是一个盘子,有定数定量,那么有钱者掏得少了,必然使得少钱者反而要多捐,这从本质上说也是一种不公。大赈灾的首责当然在政府,但政府的钱也来自纳税人,别忘了,最后也是摊到百姓头上的。难怪公众总是冀望大商大贾大富大豪大企业多捐点。网友公开批评王石“十元为限论”几句,我看很正常,没啥大不了的——批评也是公民权利,当然谩骂不是批评。智慧者应该明白,此时多献点爱心是企业树立形象的最好时机,比出相同广告费换来的效果好多了。

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杭州百年名店楼外楼就很让人感佩,他们决定停办160周年店庆,将原本在6月5日召开的店庆大会,改为向地震灾区捐献160万元的款物。160年的名楼,160万的爱心,楼外楼办起特殊的店庆,业内业外皆获好价。楼外楼食品厂还开足了马力加班加点,生产真空包装的“东坡肉”等食品赶运到灾区;如果发明“东坡肉”的杭州“老市长”苏东坡地下有知,他一定会很激动,因为每一块“东坡肉”里,都寄托着沉甸甸的关爱情感。

汶川大地震,不仅仅是汶川的事,而是13亿中国人的事,大事。网友说得好:援助的力量如果乘以13亿,那么灾难就能除以13亿。我以为,慈善大赈灾、人道主义大援助的重要性,其核心要义在于:慈善援助是最大最崇高的社会保险——此时你为他人付出一些,彼时你才可能在需要时获得来自四面八方的支援和帮助。

向日葵社会保险

[本帖最后由 向日葵网 深蓝 于 2008-06-04 12:13 编辑 ]

向日葵网 深蓝 (广州) 在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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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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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用户

保险应该在这次地震灾害中扮演好重要角色!!!这样对保险的推进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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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得不错,对 说句感谢的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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