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参保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及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曾经或至今与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类非企业经济组织和国有、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至今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本人自愿以个人身份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参保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所在企业经县经及以上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批文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相关原始证明资料:
1、本人原始档案及企业工资发放花名册等。
2、在企业工作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劳动行政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招用工手续、《劳动合同书》、企业录用时的审批表及登记表、册等。
3、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资料,如《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
4、其他能够说明本人身份及工作经历的原始资料,如在企业工作期间的各种证明书、获奖证书等。
5、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能够证明其曾在企业工作经历的户籍底案。
(三)本人《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
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类非企业经济组织编制外聘用人员参保所需资料:
(一)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
(二)所在单位招用工手续、《劳动合同书》、录用时的审批表及登记表、册等。
(三)本人原始档案及历年工资发放花名册。
(四)其他能够说明本人身份及工作经历的原始资料,如在单位工作期间的各种证明书、获奖证书等。
(五)本人《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六)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2张。
四、办理程序
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以个人身份到社会保险事业局或所在单位、企业主管部门申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类非企业经济组织编制外聘用人员和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附所需档案资料经所在单位或企业主管部门审查核实是否符合参保条件并签署意见,送社会保险事业局稽核科复核、公示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五、相关工作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务必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切实做到应参保人员人人知晓,应保尽保、及时参保。未按时参保的后果一律自负。
2、请各相关单位务必对申请参保的档案资料进行严格审查,严禁弄虚作假,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引用提问:我想知道有关事业单位参保的相关信息,最好有国家文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