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保险合同所载明的年龄均为“周岁”,以身份证为准。
你好,欢迎你来到葵网;
1、你最好是看合同或打电话95500咨询。
2、如果真正想买保险的话,建议你看看看我的资料吧,详细我们QQ或电话联系吧。
朋友,你好!保险责任如下:
一、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二、特别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当天零时前身故,我们在按上述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责任给付的同时,额外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特别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三、祝寿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05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当天零时仍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如:1月1号满60周岁2月1号是保单周年日,那么在被保险人年满4周岁至年满60周岁的2月1号当天零时前身故将获得双倍赔付
董荣业 上海 平安人寿
韩爱华 上海 太平人寿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二、特别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当天零时前身故,我们在按上述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责任给付的同时,额外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特别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韩爱华 上海 太平人寿
通俗的解释:在退休前身故,也就是在60岁前身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双倍金额给付保险金
吴玉泉 上海 平安人寿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当天零时前身故,我们在按上述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保险责任给付的同时,额外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特别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的效力终止。
已经说得很明白了。
韩爱华 上海 太平人寿
王静 上海 顶泰代理
代理人讲的没错
请仔细看看前面同仁贴出的保险责任
请仔细阅读下保险条款. 双倍赔付是按照基本保额的2倍赔付的.
王长银 上海 太平洋人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