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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1998年8月,王某为丈夫投保了5万元人寿保险,受益人是王某的儿子.1999年7月,王某与丈夫的感情破裂离婚,经法院判决,儿子由王某抚养.离婚后,王某与前夫各自都成立了新的家庭.2000年12月,王某的前夫因意外事故去世,王某得知后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给付保险金的请求,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相关问答
韩爱巧
保险公司应该正常理赔,因为合同中明确指出了受益人为王某的儿子,理赔金就应该给他儿子,这是受法律保护的
林周平
温州
信诚人寿
赞同!谁是受益人,就赔付给谁!
王乾
赞同!如果受益人未满18周岁,由监护人代理。
黄诗诗
赞同意见
毕永红
保定
中汇人寿
赞同
易光菊
赞同,受益人的指定非常重要
王东军
赞 指定了受益人, 王某就没有权利要理赔金。
牛春杰
说得对
韩爱巧
保险公司应该正常理赔,因为合同中明确指出了受益人为王某的儿子,理赔金就应该给他儿子,这是受法律保护的
刘力纲
你好:按照保险法,王某的儿子为受益人,王某作为投保人,有权指定受益人。
刘树忠
唐山
中国人寿
您好!王某的儿子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可以赔付的。需要提供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就是看王某前夫现在的家庭是否提供了。祝问题早日解决。
常辉芹
合同受益人写的是儿子的名字,只要没有做过变更,就一定是属于这个儿子的。保险金的受益人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在本案中,王某的儿子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如果未成年,则由监护人代为申请,所以,只要王某的儿子未成年,王某是可以以监护人的身份来行使保险金请求权的,保险公司在接到齐全的相关资料后会受理的。
孙照菊
长沙
太平人寿
正常理赔,受益人是王某的儿子,那就是给王某的儿子,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剥夺的权利
朴明春
您好 很高兴为您解忧
保险公司会为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按照《婚姻法》三十六条中规定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
孩子的父亲也是监护人 不会因为离婚而改变
孩子作为受益人有申请保险金的权力 其母亲作为监护人也可以申请 但是无权处理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郭曦白
支持
张玉琴
支持
李春丽
支持
窦秀燕
支持。
王雅雪
受益人是谁,就由谁申请。如果受益人未成年,则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才昌军
支持
张成林
保险公司应该正常理赔,因为合同中明确指出了受益人为王某的儿子,理赔金就应该给他儿子,这是受法律保护的,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剥夺的权利
陈明华
北京
平安人寿
如果受益人一直没有做过变更,那么受益人是王某的儿子,这是没有争议 的。
张仙华
赞同!!
孙淑红
受益人有取得赔偿金的权利,如果受益人未满18周岁,可以由其监护人领取。领取理赔金必须向公司提供相关证明。
好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