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购买问题
补充问题
- 本人户口在成都,之前一直自己买社保,后来在达州工作,谁知单位的注册地点在重庆,所以单位买的社保和医保都在重庆,我需要办理什么转社保的手续,在外地买社保对我有什么影响,比如以后生孩子的报销问题,以及交满15年后,60岁以后的享受问题?
补充问题
朋友:
您好!
很高兴为您服务!鉴于您的情况,提供了社保的转移程序供您参考。
一、养老保险转移有四个环节:
1、发凭证。
当你要离开这个城市,且肯定不会再回到这个城市就业的时候,可以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一张你的参保凭证。凭证主要记录三项关键的信息:一是你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二是你实际缴费的月数;三是你在本地参保期间个人账户的全部存储额是多少。
2、打电话。
有关部门在网上公布了全国2800多个县级和县级以上的社保经办机构的联系方式,不清楚的问题可以电话咨询。这个网站是: http://www.mohrss.gov.cn/Desktop.aspx?PATH=/sy/ztzl/shgxlxylbx
3、办手续。
由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向新的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其他事情就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来办理就可以了。
4、转移资金。
除了转关系之外,要把前面讲到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资金,还有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要转移到新的就业地。这样整个转移流程就完成了。
二、具体流程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若对您有帮助,请给我好评!多谢!送人玫瑰,手留余香。需详情请联系我,祝您生活幸福!工作快乐!
您好!
您可以先到您现在的所在地社保局去咨询下,因为各地的手续不同的。
您中间有一年没有交,您现在可以补交的,现在的和之前的一起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