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犹豫期退保的问题!!!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我们将签发保险单作为保险凭证。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我们收到首期保险费后,自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单生效日的零时起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单周年日、保险单年度、保险单月份和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保险单生效日计算。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第十二条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您可以通知我们要求解除本合同。当您要求解除本合同时,我们有权要求您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解除合同通知;
(3)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如您在犹豫期内申请解除本合同,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并将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息退还已收保险费。
如您在犹豫期后要求解除本合同,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犹豫期:是指您在书面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的十日内(含第十日)。
举个例子:1月1日保险合同生效,但是1月20日才在保险合同上签字,那犹豫期怎么算?
是从1月1日之后10天,还是1月20日之后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