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财富人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险)分红怎么算
然后别的呢?每年会有依据公司运营给付的不确定的分红吗?
还是只是单一的生存保险金?
我父亲买的是一年交1万,交十年,他是每年都有10%,60岁以后20%,是吗?
如果提前拿回本金终止合同,什么时候拿合算?如果不拿,一直到终身,我父亲都能拿养老钱对吧,等他终老,那时候我可以拿到什么?哪样划算?
卖人寿保险的保险公司不允许倒闭,但是如果出现问题了,分红型保险会受到影响,怎么个影响法?财富人生算人寿类保险吗?
Wendy 上海 中国人寿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
您这款买的不是很好,保险的功能主要是保障作用而不是理财,而保险公司也不存在不允许倒闭一说,而是根据新保险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最好选择较大的,较有保障的保险公司。
您好,
您的保险合同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分红的多少和公司的实力,盈利水平有关
在前期尽量不要拿出红利,分红保险的前期积累很重要,到需要的时候再拿出来
在您的保险合同种,保险责任那一项写明了您能获得的收益
你好!
不确定的分红是公司每年盈利的70%分别给分红的,分红型的一般到60岁以后领做养老用就可以了,提前不要动,红利会有影响的。
所谓的10%和20%,绝不是按照保险费算的,而是按照保险金额,合同或计划书上明确列明了保险金额和保险费,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天上不会掉馅饼,看清楚,算清楚,不会有超出常理收益的保险产品存在的,警惕代理人的误导言论。
分红是不确定的利益,不是保证的。中途退保,只能拿回现金价值,会有损失。
险种介绍:
1、交费第二年即开始返还,60岁前每年给付基本保额10%的生存保险金,交费期间每年返还当年基本保费2%的持续奖励,每5年再返还当年基本保费50%特别奖金;
2、领取久,60岁后每年给付基本保额20%生存保险金,直至终身;
3、收益多,除享有分红外,所有返还,还可以进入年金累计生息账户,复利计息,实现二次增值;
4、变现活,年金累计生息账户,每年可领取一次,按需安排,满足人生各阶段的财务需求;
5、保障全,可以通过附加专属附加产品,全面解决子女教育、养老、意外、重疾、身价、理财等人生问题, 保障全面,呵护一生。
保险让今后的上海更美好,但也不能给今天的上海带来压力。如果是一个普通工人我不建议买这款保险。
吴玉泉 上海 平安人寿
周玉琴 上海 泰康人寿
你好,你父亲买了我公司的一款财富人生,,他的一款终身保险,我公司的分红在中国的保险业是很高的,你可以关注财经方面的消息,分红是不确定的,但是我公司的分红近9年在中国是第一,财富人生是一款每年返回保额的10%,交费期间还有返回2%,60岁后是返回20%,他是一款月复利的产品。对你父亲来说,活着可以养老,有事可以保障,
林作东 上海 平安人寿
您好!
分红是按照保险公司的营利来计算的!
所以说,买保险,特别是买分红型保险,买的是保险公司未来,买的是保险公司的营利预期!
您好:年金保险一般是年期是给保险公司钱,年老时保险公司返钱。是养老型的产品,
分红是不确定,保险公司要把盈利的70%分红给客户,下可为零,上不确定。
生存金是在保险合同上载明的(含返还时间,返还金额的形式),这部分是可预见的,属于 有个稳定的资金来源。
保险属于中长期投资,前几年退保损失是很多的,
这个类型的保险产品保额是不高的,俗说的:保障功能不强,
保险公司是不允许倒闭的,新保险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陈士珍 上海 平安人寿
刘燕茹 北京 太平人寿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不管怎样您买了这份保险,还是有一定的保障功能的。分红是和公司的投资项目和盈利能力有关的,但是有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要把盈利的70%分给客户。不建议您退保,这对您父亲来说也是可以养老的,保险就是长期的,时间越长收益越高,到60岁后您父亲就可以领取年金了。因为这是泰康的产品,还是建议您联系您的代理人或者客服做一个详细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