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什么这样欺负可怜人
我是江西省九江市港口管理局的家属没工作,我的丈夫1982年因工伤死亡,我一个人抚养四个孩子,并且家庭也非常贫苦。那时公司只是每月给予生活补贴,并没有其他它的赔偿。现在公司于2008年改制,我的基本生活费是从以前的几十元慢慢补到现在的440元,今年因政府给予企业工伤社保补助4千元左右,然而公司听到这个消息后,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把我的基本生活费给扣除了,不知道这应不应该,他说不能两头拿钱,不知道这个公司的做法对不对,请好心人能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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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询当地的社保局.然后再咨询下律师问问这种处事方式是否合理
问社保局是让你知道工厂的做法是否合理.
问律师是通过什么方法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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