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保险的分红还有生存金,满期生存金什么时候交税?是保险公司直接扣除了么
另外生存金一次性领取出来交得税多,还是分多次领交得税多呢?
最后,我可以不可以不交税呢?凭啥我要交这税?
补充问题
- 谢谢各位专家的解释。呵呵,虽然某些人不够专业。 就这个问题本身来说,绝大多数做保险的业务员,脑海里的概念都是保险避税。至于最早说法从哪里来的就只有天知道了。 我不敢说100个业务员中99个人没去查过相关法律条例,那么至少90个人没去查过。 那么这个问题有意义么。呵呵,保险买得是什么,是保障。每一个风险因素如果权重占到一定比例后,就会影响最后的结果。 就比如说买飞机意外险,如果说客户交的是美金,因此可能得不到赔偿(举个例子而已~~~)呵呵,这个恐怕是个很严重的问题吧。再想想,如果保户在若干年后,被国家通过保险公司直接扣掉一笔不小的税。。。 好吧,关于保险收益纳税。目前比较明确的是身故金等保险赔款不收税。 但是,其它收入没说不收税。 从字面上的解释有多种,我们现在讨论的都是无效解释。那么谁说了算,是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国家税务总局。仅仅以我的解读,看过去国税总局发布的文件,保险的分红还有生存金很有可能归于利息税(要是归于偶尔所得税,那才厉害呢)。而利息税仅仅是银行在2008年以后存入的钱免税(2007年存入,但是2012年取出的利息仍然要交税)。 当然,以上仅仅是我个人的见解。 其次即使到时候收取20%的税收,保险公司提供的养老金保障,仍然是不可替代的。只不过,太让人寒心了。 最后的好消息是,目前还没有实际实行收税。虽然部分地区的税务机构提出过要求收税。只要不是通过保险公司代扣,估计没人会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