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保险的分红还有生存金,满期生存金什么时候交税?是保险公司直接扣除了么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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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保险的分红还有生存金,满期生存金什么时候交税?是保险公司直接扣除了么

请问保险的分红还有生存金,满期生存金什么时候交税?是保险公司把钱划给客户的时候直接扣除了么,这个税率怎么定呢?
另外生存金一次性领取出来交得税多,还是分多次领交得税多呢?
最后,我可以不可以不交税呢?凭啥我要交这税?

补充问题

  • 谢谢各位专家的解释。呵呵,虽然某些人不够专业。 就这个问题本身来说,绝大多数做保险的业务员,脑海里的概念都是保险避税。至于最早说法从哪里来的就只有天知道了。 我不敢说100个业务员中99个人没去查过相关法律条例,那么至少90个人没去查过。 那么这个问题有意义么。呵呵,保险买得是什么,是保障。每一个风险因素如果权重占到一定比例后,就会影响最后的结果。 就比如说买飞机意外险,如果说客户交的是美金,因此可能得不到赔偿(举个例子而已~~~)呵呵,这个恐怕是个很严重的问题吧。再想想,如果保户在若干年后,被国家通过保险公司直接扣掉一笔不小的税。。。 好吧,关于保险收益纳税。目前比较明确的是身故金等保险赔款不收税。 但是,其它收入没说不收税。 从字面上的解释有多种,我们现在讨论的都是无效解释。那么谁说了算,是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国家税务总局。仅仅以我的解读,看过去国税总局发布的文件,保险的分红还有生存金很有可能归于利息税(要是归于偶尔所得税,那才厉害呢)。而利息税仅仅是银行在2008年以后存入的钱免税(2007年存入,但是2012年取出的利息仍然要交税)。 当然,以上仅仅是我个人的见解。 其次即使到时候收取20%的税收,保险公司提供的养老金保障,仍然是不可替代的。只不过,太让人寒心了。 最后的好消息是,目前还没有实际实行收税。虽然部分地区的税务机构提出过要求收税。只要不是通过保险公司代扣,估计没人会去交。

piggy (上海) 在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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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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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旭玮

您好~

分红保险的生存金和满期金都不用缴纳税,客户如果选择了银行转账,那么到了指定的日期,保险公司都会按照合同的金额打入客户的银行账户,打入的金额并没有扣过税。

如果硬要说扣税,那顶多是按照当初保险产品制定时候,按照死差、费差、利差等计算出来的基本保额和收益吧。

本人也有分红险,基本保额多少,领取的生存金打入的银行账户的确就是基本保额的百分比。

或者您说的是由企业购买的商业年金保险或者其他类型的保险吗?  您可以直接进一步告知。

保险人用户

呵呵,只要到时候保险公司把合同上应该给我的钱都给我就行了。国内法律是要交税的。不过咱不管它,我就怕中间插一脚,先给我扣了。这税,咱偷偷的不交。

曹旭玮

回复 piggy :是否可以劳烦您把相关法律条款告知一下呢,谢谢

保险人用户

哦,不是不是。因为我不太清楚国内的保险公司到底是怎么实行的。因为从法律上讲,中国的保险年金和分红没说不收税。不顾我记得看到过类似的文件,说是要交税。。。其实吴玉泉先生说的不错,他反应真快。

曹旭玮

回复 piggy :我所了解的商业保险要缴纳税收,是除个人商业保险以外的,比如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包括商业团体险,商业财险,商业年经保险等等,这些的确是要记入企业税种,除各地政府各自下发的地方行政法规对某些企业的高管和技术人员购买一定的商业保险可以抵扣企业税,或者其他类似的情况。

保险人用户

哦,这个恐怕我又得找一阵子了。当时是查了不少时间。结论是国外和香港,台湾等地区,和我们的税收制度都不一样。似乎台湾是免个人所得税的。

曹旭玮

回复 piggy :那欢迎您查到后告知我是哪条法律中的第几条,谢谢。 我到现在为止,分红险还没有被征收过个人所得税,难道是额度比较低,所以在免税范围内码。

保险人用户

回复 曹旭玮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虽然没有明确地将分红保险的盈余列在应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目中,但是在第十一项“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中确有提及。实际上,早在1998年9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就颁发了“关于未分配的投资者收益和个人人寿保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546号),其中明确规定:“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保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按“其他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利息的保险公司代扣代缴。”

曹旭玮

回复 piggy :那么,您可以看一下保险公司的死差,费差,利差各自的概念,其中费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营运管理费用低于预计的营运管理费用时所产生的盈余。 也就是我一开始说的,要说扣税已经扣除了。

曹旭玮

回复 曹旭玮 :也就是说在您投保的时候,就全部扣除了。。。 因此我们投保后领取的生存金,满期金才没有再次被要求交税。

曹旭玮

不对,不应该说全部扣除,而是说实际的收益中是税后的部分了。

保险人用户

回复 曹旭玮 :哦,不是的。恐怕您的理解和实际有出入。事实上是,保险公司在收取保费的时候,已经交了部分税款。但是这个和保户应该缴纳的个税无关。在设计相关费哟的时候,保险公司并没有扣掉这部分费用。否则部分地区的税务机构也不会提出要求保险公司代为扣税的要求(虽然实际上没有被执行)。

保险人用户

曹先生比较专业和有责任心。掌声啊~~

曹旭玮

回复 piggy :这部分还真不清楚,暂时没有实际实施,我只能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判断现状吧。 假设这部分客户在收取到实际的金额少于合同条款上的金额的时候,我想此时保险公司应该会提前告知的吧。

保险人用户

回复 曹旭玮 :看来你够专业。您说到的有关红利的组成其实我也很希望了解。嗯嗯。就如某些保险公司的红利为什吗不够理想,是有道理的对不。和投资项目是否盈利不是绝对的关系对不(仅仅指利差而言)

曹旭玮

回复 piggy :另外,如果需要扣除税收,保险公司的条款上应该会说明。 就好比,有不少保险产品,保险公司每年会收取保单的管理费用,每年在20元左右,一般会收取10-20年,这部分的费用是要从现金价值中扣除的,而这些费用保险公司也会在保单合同中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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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承明

非常认同你这种较真的态度。所以也仔细查了一下相关的规定。

商业保险,有单位给员工作为福利买的,也有个人自己买的。

单位给个人买的,根据国税发[1999]58号文件规定: 对于个人因任职单位缴纳有关保险费用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按照"其他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单位买的是要交税的。

以下详细说,个人自己购买的商业保险

个人购买的保险中,保险金可分为三个大类,一是保险赔款,二是无赔款优待收入(即生存现金及分红),三是储存于保险公司所得的利息。

一,保险赔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五、保险赔款”

二,无赔款优待收入,根据国税发[1999]58号文件规定:对于个人自己缴纳有关商业保险费(保费全部返还个人的保险除外)而取得的无赔款优待收入,不作为个人的应纳税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储存于保险公司所得利息(即生存现金及红利并不领取,而存于保险公司,所得的相当于同期银行存款的利息),根据国税函发[1998]546号文件,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保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按"其他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利息的保险公司代扣代缴。这就是所谓的“利息税”,属于个人所得税,以前是有的,自从2008年起,取消了利息税,目前暂不收取。

所以,个人所买的保险,目前都不征税,但是第三部分的利息税,以后有可能还会征收。

保险人用户

呵呵,我也最好别搞什么税收问题。http://www.gov.cn/zwgk/2011-07/27/content_1914702.htm,这是最新的个税法案,嗯,没有提到相关的条款。对于保险赔款,确实不需要收税。对于利息税,呵呵,当初好像是说免受银行的利息税,没说不收保险盈利。对于无赔款优待收入,我暂时没有看到。我再查一查。

吴承明

回复 piggy :从理论上来说,这个事情应当是这样解释的:因为个人购买保险所缴纳的保险费,实际上是投保人税后收入的一部分,已经交过个人所得税了,生存现金、分红都是从属于保险本身的,所以如果再征税,等于是交了2次税,这是不合理的。而企业给个人买保险支付的保险费,则是税前的,所以需要征税。我认为,即使是以后,对此征税的可能性也很小,这不符合税法的精神和基本原则。

保险人用户

回复 吴承明 :我恐怕不能这么理解。就好比遗产税,老爸的钱来的当然是加过税的了,可是转手给儿子为啥要交税呢。这个事完全是国家说了算。他要是回到以前的人头税你也没办法。。。就目前看来,保险的利润,仅仅是身故金等赔偿金免税而已。这个是有法律条文的。其余的东西,国家留了个口子。随时可以杀你个措手不及。另外,毕竟保险的利润如果可以收税的话,对于地方政府无疑是笔很大的财政收入,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还有句话是。。。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就比如说,国家有扶持保险行业的意图。但是,要让国家在几方面让利。比如大幅度减免保险公司的税收。。。哼哼,似乎没那么容易。这等于是直接掏国家,尤其是地方政府的钱。你说没人反对?这个事,如同达摩力克剑,一直悬在头上。指不定哪天就掉下来。

吴承明

回复 piggy :这和遗产税还是有区别的。遗产税是财产类的税收,是因为财产的转移和赠与等所发生的。而对保险收益,则不会脱出所得税的范围,征2次个人所得税,就有些夸张了。另外,从政策方面来说,为了减轻社保养老压力,对于年金保险,政策是向减免税收方面倾斜的。当然,你的谨慎也是有道理的,反正信不过就观望一下,等待正式的法规或政策出台。

保险人用户

回复 吴承明 :感谢您的服务,你够专业且有责任心。观望就算了。该准备养老金的时候也没必要等。权当被人绑架勒索了一次。日子还是要过的,对不。

吴承明

回复 piggy :你说的很对:) 不用客气,对待并不完全明白的问题,这是应该有的基本态度。因为感觉你也并不是那么急切,据我估计,相关的政策3年内应该有望出台,不会太晚的(养老年金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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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_qq

吴玉泉 上海 平安人寿

保险生存金领取是不交税的,保险是所有的理财渠道中唯一合法避税和避债的。

保险人用户 O_qq

哥们,这次恐怕你的回答搞砸了。从法律上讲,国内的保险,对于分红和生存金领取是要交税的哦。

吴玉泉 上海 平安人寿 O_qq

回复 piggy :从事实上来说,客户领取生存金和红利的确是从没交过税的,保险公司的宣导中也是说不交税的,如果你想交,税务部门恐怕也要重新研究设立新部门来为你服务了。

吴玉泉 上海 平安人寿 O_qq

佩服你的研究精神,不过中国有自己的国情,没有说不收,就是为了为以后征收留有余地,不过将来不征的可能性大。

海云 临汾 其他公司 O_qq

在这有学到了很多的东西,谢谢老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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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光智

      您好!是谁说保险生存金和分红金是要交税的呀?就如楼上说的,保险是所有的理财渠道中唯一合法避税和避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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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_qq

宋成贵 西安 新华人寿

您 好!保险金是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作为标的而承担的责任,所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用承担任何税费!

保险人用户 O_qq

嘿嘿,保险金不等于生存金和红利哦。我问得不是身故赔偿金和重疾给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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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正芳

您好:保险的分红还有生存金,满期生存金都不要交税,目前他是财产继承、转移避税最好的渠道。

  祝你平安幸福,快乐生活!

保险人用户

哎。。。又一个回答不交税的。

陈纹

回复 piggy :你是领取过收过税吗?反正我们领取没有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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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纹

您好

领取生存金,分红这些都是免手续费的,更加是没有收税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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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巧淼

piggy先生你好!很关心税的问题,是否关心资产分配与转移的问题?加我QQ,聊聊?

保险人用户

嘿嘿,我还不用担心资产分配和转移的问题。咱就一穷人。。。

樊巧淼

回复 piggy :穷人这么关心税?瞎关心?

保险人用户

回复 樊巧淼 :现在市面上的储蓄险或年金险,收益动辄十几,数十万,数百位也不是稀罕事。你说这笔钱假如要加税,你说要关心么?

樊巧淼

回复 piggy :我进保险公司8年,有10张的百万大单,你放心与我谈谈?想了解温世仁与蔡万年的税?(保险生活化,生活保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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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永春

您好

      人寿保险的返还年金和分红是不用交税的,也不会被做债务抵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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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继梅

piggy先生:看到您的发言,感觉您研究很深入,

想问您是因为担心国家扣税比较多呢,还是其他原因?


根据目前的保险管理,还没有征税,当然要是以后国家对分红和年金收税,
就像对利息和股利收税,我们也是没有办法的。

保险人用户

呵呵,我就怕这个啊。不过要是保险公司不待扣。到时候我才不会去交这该死的税呢。

范继梅

回复 piggy :哈哈!暂时还没。不过看来piggy先生年金很多呀!

保险人用户

哇塞,又一个美女啊。你们这里美女真多。

范继梅

回复 piggy :相由心生,做保险的人,都爱自己、爱家人、爱客户、爱生活!所以希望我们的精心服务能保护到您的财富和生活!

保险人用户

回复 范继梅 :哪里哦,咱就一穷苦人家。要真的制定相关税率的话。。。你说我们现在的养老金和储蓄型满期生存金的数额都小么?十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都不稀奇吧。这笔钱要是交税。。。哈哈,哪怕只交20%,你说吃得消么。恩,刚看了某人(似乎是澳大利亚购买的养老金),说是交付35%。。。直接由保险公司扣了。那么我们以后会怎么执行呢?

范继梅

回复 piggy :呵呵,国家什么时候收,怎么收,这个我们现在也没法预测,不过当保险养老金都要收这么高的税的时候,你想我们的社保要亏空到什么样子。雁过拔毛,不管是保险还是股票还是银行利息,我们都没办法。只好多努力多赚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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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玉梅

你不用管他交税与否,总之,保险合同和建议书上说好什么时候给你多少钱,确定的就好。对不?

如果发生明明说每年领取生存金1000元,结果又没有领到这么多,那你可以找他说事咯。

保险人用户

说得太好了。只要交钱给我没少。笨蛋才回去自己交税呢。

保险人用户

不过美女啊。万一政策落实下来。保险公司帮你来个直接扣除,哈哈,这个可是法律效应,保险合同都挡不住啊。想告保险公司都没门。

何玉梅

回复 piggy :呵呵,这个社会永远是钱矛盾中发展的啊,这个不是你我能决定的事情,是不?如果真有那么一天,那也不是只针对你的保险,或只针对某一家保险公司。就如这银行调整利率一样,我们再不乐意,那还不是没地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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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_qq

林作东 上海 平安人寿

您好!

还管是生存金、分红、还是满期金,保险收益是不收任何税收的,详见《税法》第4条,这就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有钱人买那么多的保险的原因之一!

李嘉诚有句话:别人都说我很富有,拥有很多财富,其实真正属于我的财富是我为自己和家人买了足够的人寿保险!

保险人用户 O_qq

http://baike.baidu.com/view/435619.htmhttp://baike.baidu.com/view/118.htm您自己看看,哪里写了不交税啊。

保险人用户 O_qq

(四)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 嘿嘿,这条够要命吧~~

林作东 上海 平安人寿 O_qq

回复 piggy :1.《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列出了免个人所得税的项目,保险赔款列在其中;2.《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列出了应交个人所得税的项目,保险的生存期、分红、满期生存金均不在此列。

保险人用户 O_qq

回复 林作东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这是对应第二条中,个税的项目。呵呵,国家可是精的很,后面放个守门员呢。

保险人用户 O_qq

保险赔款确实不需要交税,这个是没有疑问的。

林作东 上海 平安人寿 O_qq

回复 piggy :如果实在不放心的话,你就买不带生存金的终身险、重疾险,这样不就安全了,财富顺利传承到下一代!

保险人用户 O_qq

回复 林作东 :哎,不交税不是目的啊。保险中的保障类我们先不谈。作为理财性,也许我不选择保险。但是养老类,保险产品有其无可替代的功能。别说金融理财产品,那东西就国内来说还无法替代养老金的。也因此必须考虑养老金的收益问题。那么再加上一个税收就吃不消了。这完全是国内法律法规的错误指导思路决定的。以上,仅仅是个人观点。

林作东 上海 平安人寿 O_qq

回复 piggy :任何一个税种,都是向大多数人收的!就目前国内的保险深度及广度来说,远远不及发过国家的水平,就目前来说,国家是鼓励保险业的发展,鼓励老百姓通过商业养老保险来提高未来的养老保障,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你关心的问题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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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居峰

你好:保险的分红还有生存金,满期生存金领取是不用交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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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静秋

您好:现在个人买的商业保险的分红,生存金,满期生存金是不用交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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