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怎样才能补充?现在如何进行结算?
我母亲70多岁,08年开始购买城镇居民60元医疗保险,今年因病住院后结算时,医院发现10年没有缴费记录,要求社区缴付,社区提出我们没有缴费,而社保局有审核记录,社区一定要求我们拿出缴费凭证,社区初查没有查到原始记录,方可确认缴费,但我询问家人确实缴纳过10年的费用,是与外甥女一同缴纳,外甥女有10年的记录,11年却没有发票记录,社区和保障局却有11年电子记录,由于11年母亲住所进行装修,一些单据可能丢失,无法提供单据,因此我们补缴可以吗,怎样才能补充?现在如何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