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3月24日,张某在中国人寿某
问题: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判决才是正确的?此案例有何启示?
此类属于民事诉讼,判决依据就是保险合同。除非合同不是本人签得,又或者是签订过程存在重大误解。否则就按照保险合同判决,那是白纸黑字的字据。
启示::保险公司不会骗人。但代理保险的人就不一定了。公众之所以对保险如此反感,就是早期的保险营销出来问题。
何玉珠 杭州 中国人寿
您好!
按合同办事,除非有证据证明当初有误导或非本人签名。
听法院的,个人认为是退现金价值。如果能全额退,那以后每个人都买了,生病么保险公司给钱,没病保险公司还钱,保险公司就要关门大吉了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关键看他退保的原因啊,如果是业务员展业过程中存误导,或者存在代签名等违规情况,责任在保险公司这一边的,那么需要详细了解证实当时的情况。如果是客户在知道保险利益,保险责任的情况下,单方面要求退保,那么应该是由客户承担退保的损失。
这个案例中,我们只看到结果,具体什么情况,我们都不知道。
郑佩芬 杭州 平安人寿
从保障角度讲,一份适合的保障计划主要分三个方面来规划:寿险、健康险、意外险
寿险主要是针对家庭责任:如果发生极端的风险(疾病、意外原因导致身故,全残),如何确保家庭责任得以延续。
因此,我们需要计算:
1、孩子未来生活教育现金流缺口
2 、夫妻未来生活现金流缺口
3 、夫妻双方父母未来生活医疗现金流缺口
4、家庭负债(如房贷)
每个家庭的情况有所不同,所以这部分的保障时间以及保额设置是有区别的。
每年需要通过保单检视,根据收支、财富积累和责任曲线变化等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健康险分为住院险、重大疾病保险
如果有医保,住院险可以适当补充,不是考虑的重点。
住院险分费用型、津贴型:
费用型属于报销性质,保险有个不可获利的原则,(医保+商业保险) 报销总额不能超过发票金额,所以不建议买多家、买太多,先了解医保缺口,再进行补充(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风险自留)。
你好!不知你后来交了多长时间,现在已经是2012年了,如果没交到2001年的话,合同早就终止了,保险公司最多支付保单现金价值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