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者6月底前参加养老保险可少交近5000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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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者6月底前参加养老保险可少交近5000

福建新闻网厦门六月二日电(王德胜) 在近日召开的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动员大会上,集美区副区长江根云说区政府新出台的《被征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修订办法》是全区思想解放大讨论的一个重要成果,要通过广泛宣传动员,让参保扶持新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努力扩大参保面,把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到去年底,集美区已有6962人参加了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有4333人按规定享受退养待遇。但随着集美区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和征地村的不断增加,又新增符合条件被征地人员7500人,加上原来未参保人员,全区共有22500人符合参保条件。而近几年厦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逐年提高,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金额已由2005年实施之初的37660元增加到现在的50585元,考虑到这些因素,集美区委区政府修订了补助办法,将政府补助调整为:达到参保条件的对象选择按照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60%—100%的缴费基数参保的,区财政按当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标准缴费总金额的26.7%给予补助;选择按最低工资标准缴费的,区财政按每人1万元给予补助。同时规定,办理独生子女证或二女结扎户的计生对象,参保时区财政多给予每人1000元奖励;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参保对象,在财政补助时每人少补助3000元。新办法还要求镇、街财政应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被征地人员中特别困难家庭对象的参保补助;允许村、居委会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提出一村居一策的补助方案,用村集体经费来补助分担;对部分土地已被征用,但尚未实行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经济组织及尚未达到参保年龄的被征地人员,其征地补偿款应按一定比例,由镇街和村居共同建立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准备金制度,防止分光用光。

  会上,集美区人劳社保局相关人员给大家算了一笔账,按照调整后的补助标准,在今年6月底前参保人选择按照社平工资60%参保的,缴费总金额为50585元,区政府补助13506元;7月起厦门社平工资将调整为2413元,缴费总金额也相应增加到57332元,区政府补助为15307元。这样,6月份缴费与7月后相比,虽然政府补助标准增加了1801元,但参保人要多交6747元,两者相抵,6月底前参保个人可少缴4946元。因此希望镇街、村居相关人员要抓紧开展宣传和办理工作,让广大被征地人员尽量在6月底前参保,减轻他们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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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向日葵网 深蓝 于 2008-06-17 10: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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