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保险公司,可是没人理我,保监会也只是
20年前给儿子买了份(子女婚嫁保险),现在儿子大学要毕业了,当我去领取儿子的教育金时,第一年第二年没问题,第三年说我孩子的学费条不是当年的,不给领取,今年我带齐第三年的学费条和第四年的学费条去领取时,却告知我过期了不能领,当我说要投诉时,营业厅职员说,你第四年的也不能领,必须在电话录音中不留下任何投诉的记录才可以领取第四年的教育金!更可气的是当我与其争辩时,营业厅的先生居然对我说:我买的这个险种太早了,现在都不存在了,他们只是接手帮我代办的,能在营业厅接待我就不错了!
并且保险条款明确写有到小孩22周岁止,保险公司强制要我交保险到小孩23周岁!
我是最早支持保险业的人之一,在此我深表遗憾,我承认我错了,以后再也不买保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