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97年办理的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小福星终身险,关于高等教育金的问题,希望有专业人员解答一下。
那份小福星终身险缴费已经10年以上的,我2010年高考考上了2A的学校,去领取高等教育金,但他说要满19周岁才能领取(条款上没有注明要19周岁才能领取,我92年出出生的),所以我大一没有领取,到了大二才开始领取,现在大三准备领取第二年的,但要出示学生证的注册日期,如果按这样推算下去,我2014年毕业了才能领第四年的高等教育金,到时候领的时候没有学生证(因为已经毕业了),那保险公司会不会为此不支付第四年的高等教育金?他条款那里是写在读期间可领取保险金的15%的高等教育金,但是第一年去的时候被告知19岁才能领取,推迟一年领取,现在领取要学生证,第四年领取的时候已经毕业,没有学生证,是不是保险公司故意这样做的?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