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确定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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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确定

近日,我市确定了2008年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标准。2007年度黄山市平均工资为21747元,月平均工资为1812.25元。根据《黄山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灵活就业人员可按个人意愿选择建立个人帐户的方式缴费,以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每月缴费额为144元;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选择不建立个人帐户的方式缴费,按5%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每月缴费额为90元。

又讯:我市2008年度实行劳动事务代理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确定:我市2008年度实行劳动事务代理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确定为1110元和1850元两个标准,实行劳动事务代理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标准。缴费期为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向日葵医疗保险

[本帖最后由 向日葵网 深蓝 于 2008-06-04 03: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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