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我有1个亲人的两个小孩(学生),于2011年购买了《广东平安学生意外伤害附加疾病医疗保险》,保险期
小孩B: 男,11岁,学生,2011.10.21日参保,保险期限至2012.10.20.经检查发现患有心脏病,于2012年7月住院手术治疗。
请问:1.保险公司是否有保险金?
2.保险金有多少?
3.怎么办理?
朱丽 南京 平安人寿
龙星辰 广州 平安人寿
1.根据您的描述,两个孩子同时发现有心脏病,不排除是先天性的因素,如是先天性心脏病则不能理赔,如非先天性的疾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则可以报销。
2.保险金能赔多少,持投保的意外伤害附加疾病医疗的保额是多少,初步判断也非常的少。
3.建议您联系学校给孩子办理的意外险的业务员。
4.孩子要先治病要紧,看医生的诊断结果是怎么回事。
另外建议最好能办上少儿医保,补充上重疾险最好。
顺祝安康!
您好!
1 保险公司是有保险金的
2 保险金多少,要根据报案后实际的情况来定。
3 处理:
先报案,保险公司来做评估,通过了然后进入理赔阶段。
两个孩子都办理了住院医疗保险,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的,具体可以报销多少,你可以咨询一下保险公司,也可以打客户服务电话。
还有看是否是先天性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