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不知道你以前的那个单位有没有帮您交满一年呢?生育险一般要一年以上,并且在职才能使用。所以您可以拔打当地的社保局12333问问。
陈志强 泉州 平安人寿
你好:
女职工如同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企业生育保险,可选择一方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如已享受其中一方待遇,社保机构不予重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所以你要参加当好社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文件依据:劳部发[1994]50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39号、泉政[1995]综121号、泉政办[2006]316号、《社会保险法》
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1.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 生育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汇总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7. 医嘱、疾病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
8. 单位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9.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须另外提供乡镇一级或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出具的配偶未就业证明,也可由县一级劳动就业机构提供。
10. 女职工如同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企业生育保险,可选择一方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如已享受其中一方待遇,社保机构不予重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办事程序 :申报(填表并附相关材料) → 受理 → 审查 → 核准 → 支付
承办科室及电话
工伤生育保险科 22189237
受理时间、时限
每月1—25日; 30日内
待遇申领期限: 女方产后6个月内(即当月算起)
陈志强 泉州 平安人寿
你好。
1、参保职工符合我省计划生育政策的,且生育前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年及以上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需提供乡镇一级劳动保障所出具的女方未就业证明。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2、参保职工选择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外生育的,需在预产期前三个月到社保中心申请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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