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女士 中山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
如果是11月份才参保,那10月份的住院费用就肯定不能报销了,不管是在本地还是异地。这个就好比已经诊断出来有重大疾病或者意外发生再想到要买保险一样,到了那个时候就买不到了,意外和疾病都是无法预料和控制的,请知悉!当然,撇开时间问题,异地费用是可以报销的,具体所需资料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祝您幸福平安!
温庆波 成都 太平洋人寿
孙小姐 中山 太平洋人寿
您好!
您是10月份发生的住院医疗,但参保是11月份,如果之前没有参保,那么是不能报销的,一般参保是起至下月起才可以报销,当月不能报销。
跨省也可以办理报销,但相关单据一定要准备齐全,一般是病历本及诊断书、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医嘱单、被保人资料户口本,家长身份证件,银行卡或存折等,医院所有资料需签名或盖公章,具体建议您致电当地咨询或了解,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