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99年在新疆工作,交了10年养老保险。中间没有缴纳,12年在北京参保,户口在疆。是否转回去合适
现在问题是:1 我现在挂靠在北京私企,所有钱都是我自己出,但只有不到50%转入个人账户,是不是就吃亏了。是不是应该转回新疆社保局,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
2 如果我一直在北京缴纳,我是按新疆标准还是按北京标准?综合起来看,是挂在北京私企这缴纳合适,还是转回新疆合适?比较复杂,谢谢!
补充问题
- 关键点是,在北京私企这,我只是挂靠在人家单位,所有的钱都是我自己出,包括企业的那部分,一共交28%,但是企业的20%里只有一少部分打入个人账户里。是不是挂靠在单位自己全额缴费不如挂在原籍社保局下缴费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