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女友为何不能做保险受益人?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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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女友为何不能做保险受益人?

未婚女友为何不能做保险受益人?


  问:前几天,我的同事小李去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保额30万元的定期寿险,受益人方面写上了热恋中的女友名字,想送给她作礼物,可没料到两天后,保险公司居然要求他更改保单“受益人”。这下小李糊涂了:保险是我买的,我爱让谁受益就让谁受益,怎么还有限制啊?

  上海读者华铎答:对于“小李的女朋友为何不能成为身故受益人”

  的问题,这里主要是牵扯到一个保险利益的问题。

  所谓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对于人身保险合同而言,投保人因被保险人的健康和安全而保持生活安定,并能获得经济上的利益,就是具有保险利益的。

  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对于本人具有保险利益,就是说,任何人对于自己的身体或寿命都具有保险利益;还有配偶、父母、子女,因其拥有法定的相互抚养、扶养或赡养的关系,具有密切的经济利害关系,因此,他们之间具有保险利益。此外,还包括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人身保险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由于小李与女友没有经济利害关系,没有法律承认的可保利益,因此小李的未婚女友不能成为其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只有与小李有了法定夫妻关系、具有了可保利益后,才可以成为身故受益人。

向日葵网 童童 (广州) 在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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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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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洁 石家庄 平安人寿

就因为是未婚,你们还没有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所以指定的受益人无效。由此可见,保险所承担的责任、爱心一定是有所指向的,是对家人的承诺。如果指定父母就没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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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征蝶

你好。如果被保险人想让其女友,是受益人。可以购买保险后,再进行修改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会调查事实。保险法》第61条的规定为: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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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乐航

你想表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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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云 潍坊 太平洋人寿

是啊,一定要弄清楚,凡是都要根据法律规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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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伟 西安 平安人寿

嗯呢,确实是这样的。没有法律承认的可保利益关系,是不能指定为受益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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