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县全面实行村居基层干部养老保险 提问

问吧——中国最大的保险咨询社区

已解决 402696 位用户的保险疑问
提问
为你推荐

在线定制保险方案

给谁投保:
出生年份:
立即提交
---个家庭 已完善了保障计划

托县全面实行村居基层干部养老保险

近日,托县出台《托克托县村居基层干部养老保险(向日葵保险网)暂行办法》,从2008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行村居基层干部养老保险(向日葵养老保险)。

  《办法》规定,享受养老保险的对象是全县各行政村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计生助理员及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计生助理员;连续工作满10年或累计工作满15年以上正常离职的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基层干部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筹集。经全县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缴费基数,按28%的比例筹集,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14%,县政府补贴为14%。基层干部因工伤残后卸职的,参加基层干部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50%,由政府给予补贴。基层干部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即可享受养老待遇,由本人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逐级上报审批后按月领取。基层干部养老保险基金由县社会保险(向日葵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统一管理,并为每名参保人员建立基层干部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核发《基层干部养老保险手册》,同时建立健全基层干部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对基层干部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向日葵网 深蓝 (广州) 在 提问

相关问答
共1个回答
默认排序|最新回复
热门问答
回答得不错,对 说句感谢的话吧!
请输入您的好评
0/140
好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