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解一下健康福星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中如果患所例32种疾病突然故去,怎样计算保金?谢谢!
补充问题
- 我是说因32种病之一而猝死,之前没有任何病症,但是医院判定因此病身故。是1%递增还是3%?如果是3%为什么不注明? 非32种病身故是1%,难道保32种病的此险身故也是1%?这样的话为什么专门注明不包括32种病身故?保的病和不保的有何区别?此险合同注明32种病的各种条件但是没有注明因此病身故,如果万一遇到这种情况合同不清晰,怎么办?我感觉是个漏洞,不知道我的理解对不对,这是我第一次接触保险,请老师们帮我解释一下。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