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份意外保险的医疗费处理
这个为什么没有正式条款在保单里?如果有,在哪个地方客户才可看的到?
保险有一个原则是任何人都不能从保险中获得投机的利益。
保险公司不可叠加计算难道就不算获得利益?为什么这个漏洞只可保险公司钻?
希望中国人寿的解释下
唐业军 广州 平安人寿
这个不是不成文规定,意外医疗保险合同的责任里面已明确列明,建议您仔细阅读下整份保单条款。
您好:
这是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首先我们不是通过保险来赚钱的,对吧!
其次就是 您每次花的钱也没有超过您的保额,所以照理说 您花多少 我就顶多就赔您多少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辛涛 潍坊 圣安保险代理
您好,尊敬的客户。
这个条款在保险合同的责任约定中又有明确的写明,是有明文规定的。
购买住院报销类的产品,这些都是代理人需要向您说明的,多份购买就会牵扯到报销的问题,而且免赔额和免赔项都是要在购买这类保险需要了解清楚的。
希望能帮到您!
李美元 西安 生命人寿
阳升 重庆 中国人寿
你好 消费形式的 医疗保险 是明文规定的 是这样的。如果有社保 是先报社保 在报商业 每个商业保险公司都是只报剩下的一部分
如果是 给付形式的 就是 全部给了 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吴曾义 杭州 中国人寿
您好~首先,保险的核心是转嫁风险,不是投资获利,您肯定不是想通过保险赚钱,对吗?这个也不是不成文的规定,是成文的规定,在合同里均有体现。
其次,如果您在几家公司共同投保,那么发生理赔就按照您所交保费的比例来赔付。那您是不是觉得每家公司都赔得少了,那时当然的啊,因为您保费都分摊到其他公司了。如果没发生理赔,那您会不会说保险公司全赚了呢?是的,您这边是赚了,其他地方也会发生理赔不是吗?再说,公司都是商业机构,有盈利也是为了正常运转~
穆智勇 广州 平安人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