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和2009年买的保险是否适用于新保险法的不可抗辩条款?
补充问题
- 我父母投保的是终身寿险,包含有重大疾病。办理保险之前没有住过院,但是有糖尿病和高血压,保险业务员知道,但是他在保单上全都填的没有。拜托来个懂法律的吧。先谢谢各位。
- 在这里我不是想说保险代理人业务员什么的不是,但是当时我父母确实告知,但业务员为了卖出保险,说这些不影响,我父母文化水平不高,保险单子全都是业务员填的,我很无语。
补充问题
洪有明 深圳 人保寿险
你好:这种情况确实是未如实告知,在2009年10月1日前办的保险还是按老保险法的规定办事
汪敏 荆州 中英人寿
吴晓丽 唐山 新华人寿
马绮 北京 平安人寿
伍箴贵 苏州 平安人寿
汪敏 荆州 中英人寿
你好,如果业务员知道没填,那就是业务员来负责了,您现在可以带保单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如果有什么问题保险公司会给你答复的,
赵爱华 廊坊 平安人寿
您好!欢迎您来向日葵网咨询,我也很高兴能为您提供服务!
新《保险法》是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那么在2009年10月1日前成立的保险合同仍然适用于老的保险法,而2年的不可抗辩期只是适用于2009年10月1日《新保险法》出台以后成立的保险合同。
鉴于上面您提到的有业务人员故意隐瞒的可能,您可以到保险公司投诉一下这个业务员,前提是您有比较有力的证据能证明这个业务员当时知道却故意隐瞒,不然,时间比较久了,一般都是以合同为准,建议您到保险公司直接去咨询一下,以保险公司给的答复为准。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谢谢,祝您父亲早上康复,祝全家平安快乐!
伍箴贵 苏州 平安人寿
朋友你好,你直接把你所说的反映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吧。保险公司会对这个问题处理的,结果如何不好说,如果保险公司拒赔,你也可以申请仲裁,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