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平安天使卡的等待期
1 本保险自本公司签发电子保单后第六日零时生效
2 住院医疗保险金: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投保本保险时,自保险合同生效日起30日为等待期,投保人为被保险人第二次及以后投保本保险时,本责任仍有30天等待期。
那如果我购买了一张平安天使卡,2013.4.18激活的,该卡单的生效期间为2013.4.24-2014.4.23,住院医疗保险的生效期间为:2013.5.24-2014.4.23
请问,我这样的理解对吗?
陈金敏 济南 太平洋人寿
陈明华 北京 平安人寿
您好,理解是正确的,欢迎来电或在线咨询更多关于保险的问题和知识。
您好!
您的理解是正确的。等于是在您激活卡单的36天之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平安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所以要购买此类保障的话早买早激活并随时注意卡单到期时间及时延续。
王世娟 佳木斯 太平洋人寿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你理解得很正确。如果帮助请联系我
你好,你的理解是很正确。祝平安幸福!
王斌 大连 新华人寿
陈红 泰州 华夏人寿
杨伟忠 南通 华邦代理
赵俊杰 唐山 太平洋人寿
你好!
30天的等待期是指疾病住院,发生意外是不需要等待期的。
杨鹏飞 厦门 平安人寿
您好!
您的其它理解是对的,我只补充一下,第二年续保,只要是同一款卡,续保开始的时间刚好接上,是不用再30天的等待期的。
李福达
龙岩
中国人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