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了新办法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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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了新办法

昨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石家庄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向日葵保险网 保险网 保险论坛)社会统筹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日起至2012年5月1日,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和自谋职业人员均适用于该《办法》。

《办法》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缴费基数为本人当月实发工资,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能超过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不超过缴费基数的20%,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不超过缴费基数的8%。其中市本级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20%,参保人员缴费比例目前为缴费基数的5%。参保人员缴费比例每两年调整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8%。调整比例需报同级政府批准,并向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基本养老保险(向日葵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政策 养老保险转移 养老保险制度)基金有缺口的,由同级财政负责筹集。

参加其他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需缴纳补偿金: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重新缴费不足15年的,应在转入时根据不足年限长短一次性缴纳一定数额的补偿金。补偿金按转入后确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且缴费基数按每年增长10%计算。缴纳补偿金的年限不计算缴费年限。补偿金并入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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