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儿子是2005年12月出生,2012年6月时我在北京给他买了PICC重疾险,分别是1、“关
1、“关爱专家定期重疾个人疾病保险“,保20年,保额10万。
2、”守护天使少儿重大疾病保险“,保20年,保额20万。
请问这30万保额重疾险是否符合当前法律?
张义萍 扬州 新华人寿
您好:
据您的描述,孩子这份保险符合当前法律,只是有一问题是:在孩子未满18周岁的理赔金额封顶为10万元,而不是您现在的30万元,18周岁以后理赔金额为30万元。【保监会有明文规定】其实建议您购买保障型的健康险种,终身的为最好。祝顺利
宋静 哈尔滨 平安人寿
吴曾义 杭州 中国人寿
您好~既然合同已经生效,说明都是通过保监会的监管的,符合法律。
您买的都是重疾险,重疾赔付的话是会按照30万来赔付,但涉及到身故的话就按照保监会规定的未成年人最高风险保障,赔付10万。
希望能帮到您~
黄隆茂 赣州 阳光人寿
许文彬 合肥 平安人寿
您好:
按照你的描述,保险合同既然生效,就完全符合保险法的规定,只不过18周岁以下保额上限只有10万,18岁成年后,才有30万的保额,但你这描述的都是2款重疾险,不包括意外险,建议条件允许的话补充一份意外医疗,小孩子活泼好动,磕磕碰碰难免,这方面应多关注
李福达 龙岩 中国人寿
董亚军 泉州 平安人寿